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动态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意见征求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4〕25号

时间:2024-08-31 02:14: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监测司 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5.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6.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7.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3.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4.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15.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部内征求法规司、大气司、环评司、执法局意见)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gzhd/yijianzhengji/1017236354252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动态网 dtw.csgh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12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