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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儿童福利事业迈入新阶段

时间:2024-10-29 00:01:4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点击:

  近年来,我省儿童福利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范围持续扩大,关爱保护对象日益拓展,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逐步构建起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事业新格局。

  在保障基本生活方面,云南连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十四五”以来,已连续3次上调该标准,今年7月起,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2000元和1350元,儿童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有0.68万名孤儿、1.91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此外,通过持续实施助学工程,许多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补助。

  我省不断创新管理服务举措,多部门联合出台方案,确定5家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定点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康复治疗资源利用率,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质量,使残疾儿童康养模式更科学、精准、高效。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教育保障工作,促进儿童学业水平提升和健康成长;鼓励家庭收养残疾儿童,并规范相关环节,以期让更多孤残儿童感受家庭温暖。此外,开展夏(冬)令营活动,丰富主题活动引导儿童自立自强、坚定学习信心。持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投入福彩公益金支持机构提质改造,推动机构与专业康复学院合作,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儿童就医,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在关爱服务形式多样化方面,云南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多项专项行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各州(市)积极制定工作方案,多地成立协调机制强化精准管理。统一留守儿童统计标准,目前全省留守儿童共32.27万名。在重要节日节点及寒暑假,开展多项关爱保护专项活动,发放慰问物资及爱心礼包,搭建沟通桥梁。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充足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并开展选树宣传活动。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hdjl/msgq/202410/t20241027_306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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