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动态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正文

升级↑↑↑ 换购两轮电动摩托车也能领补贴啦!

时间:2024-12-05 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点击:

  日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226号),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交售本人名下的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500元/辆定额资金补贴。

  为惠及更多消费者,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强力助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市商务委于11月15日、11月29日先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3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61号),对重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升级调整。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8月20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交售了2024年8月20日及以前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带号牌号码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交售了未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但书面承诺系本人名下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或两轮电动摩托车(含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新车的,给予500元定额资金补贴。


原文链接:http://www.cq.gov.cn/ywdt/jrcq/202412/t20241205_1386138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住建项目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动态网 dtw.csgh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12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