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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出台4项举措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时间:2024-12-05 23:04:25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

  12月4日,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台4项举措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全省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一步把握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及时查纠、劝阻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礼让等违法行为,严查严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载人等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水平;强化人流、车流疏导,快速处置学校周边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二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积极推动落实“校家警”联防护学责任体系,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打造学校周边“安全区”;联合辖区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强化早中晚上下学全时段定点值守、区域防控,结合学校师生规模、周边交通治安情况,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变化,联动调整“护学岗”设置点、上岗时间、值守时段,科学部署警力,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三是深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和学校,针对学生、家长、教师、校车运营企业及校车驾驶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校教育学生不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提醒在家长接送学生时,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乘坐车辆系好安全带。四是大力倡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动态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促动形成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礼让校车、不乱鸣笛等文明出行习惯;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及接送学生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7/202412/c00_317903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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