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5〕28号
时间:2025-07-29 16:26:37 作者: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点击:
绍兴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江墅村农村文化礼堂”等3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4号),你单位签收后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7月10日


深度报道
- 2025-10-14李强会见加纳总统马哈马
- 2025-10-14全省城市供热工作会议在邢台召开
- 2025-10-13李强同朝鲜内阁总理朴泰成会谈
- 2025-10-13青海省举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视频培训
- 2025-10-11山东港口青岛港作业繁忙
- 2025-10-11李强出席朝鲜劳动党建党80周年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