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6 10:08:5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厅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环办厅函〔2019〕672号,以下简称《指引》)、省政务公开办印发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皖政务办秘〔2019〕41号)(以下简称《规范》)等有关要求,印发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皖环办秘〔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指引》、《规范》及《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指引》明确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二、及时编制目录规范
各地要根据《指引》和《规范》要求,结合《通知》有关做法,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及时编制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统筹推进公开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宣传栏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多形式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要结合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的特点,统筹推进县(区)、乡镇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1.《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环办厅函〔2019〕672号)
2.《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皖政务办秘〔2019〕41号)(《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皖环办秘〔2019〕27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深度报道
- 2025-04-02韩正会见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博瑞
- 2025-04-0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 2025-03-31习近平会见孟加拉国临时政府首席顾问尤努斯
- 2025-03-2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于文学主持会议并讲话
- 2025-03-27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 2025-03-262025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将于4月1日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