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第18、19、20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0-08-13 13:57:5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
鄂建注函〔2020〕3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2020年第18、19、20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手续。
一、办理要求
1. 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属地化原则统一领取。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咨询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办理。
2. 建造师增项注册防伪贴按属地化原则统一办理。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3. 领取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 办理增项注册防伪贴时,请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5. 办理注册证书手续时,请先自行查清楚合格人员所在批次。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应以企业为单位指派专人统一办理证书,并提前预约,省厅预约电话027-68873416。
附件:2020年第18、19、20批人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7月3日
相关附件:


深度报道
- 2025-04-11一季度全省市政投资形势分析座谈会在宁召开
- 2025-04-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 2025-04-08赵乐际同芬兰议长哈拉-阿霍举行会谈
- 2025-04-03韩正会见英国汇丰集团主席杜嘉祺
- 2025-04-02韩正会见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博瑞
- 2025-04-0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